13583731873
【48812】未依照规划答应进行制作 违法!
发布者:m6米乐App官网下载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4-08-16 23:12:38

  2017年3月13日,县规划局行政批阅科在查看中发现,某公司于2003年4月至2004年6月期间,在桃源大街新式工业园区未依照制作工程规划答应证的规则进行厂房制作,赞同制作建筑面积为2101平方米,实践制作建筑面积为2354.72平方米,超建建筑面积为253.72平方米,钢混结构,用作出产车间,制作工程制作价格为1616000元,影响了城乡规划制作处理的施行。

  该公司未依照制作工程规划答应证的规则进行制作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三十三条、《宁波市城市规划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则。依据《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四十七条、《宁波市城市规划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则,对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期限改正;(2)处制作工程制作价格百分之七的罚款,制作工程制作价格为壹佰陆拾壹万陆仟元整(1616000元),计壹拾壹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113120元)。

  《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三十三条规则,在制作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制作单位或个人确需对制作工程规划答应证规则的内容作改变的,应当经赞同该制作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赞同,并附改变后的有关规划图纸,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需作严重改变的,应当按规则的程序从头申领制作工程规划答应证。

  《宁波市城市规划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则,制作工程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制作工程规划答应证所确认的内容,确需改变的,必须经原赞同机关赞同,并按规则的程序处理制作工程规划答应证改变手续。